傅崐萁獲准假釋 高院今裁定保護管束

立委傅崐萁獲准假釋,高院今裁定保護管束。(本報合成圖)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凱聚炒股、合機炒股和假離婚案,去年被合併判刑共3年10月徒刑定讞,經扣除之前已執行完畢的1年1月徒刑,尚有2年9月徒刑,去年5月帶薪回籠,今年3月提報假釋,矯正署昨通過其假釋案,近日可望獲得假釋;花蓮地檢署今向高等法院聲請假釋付保護管束,高等法院下午裁准其保護管束案。此案得抗告。
高等法院指出,傅崐萁之前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被判刑確定,共應執行3年10月徒刑,其中,1年1月徒刑已執行完畢,傅又於去年5月25日入監執行。
由於傅崐萁提出假釋聲請,法務部已於昨日核准其假釋,檢察官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481條第 1 項規定,以傅是受刑人身份,聲請他在假釋期間付保護管束,理由正當,因此今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