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出軌》違法兼任工地主任10年僅開罰4件 管碧玲斥包庇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造成嚴重傷亡,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質疑,李義祥違法兼任工地主任,相關的三個單位均推稱「不知道」,是「包庇還是不知情?怎麼可能不知道,還在騙全國人民?」;管並揭露,根據「營造業法」第58條開罰的,10年來只有4件,要求相關單位全面盤點如何落實「營造業法」,再做專案報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營建署長吳欣修、工程會副主委顏久榮等官員,就「工地主任管理機制」及「營建工程之設計監造及營建管理」等相關問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管碧玲質詢指出,根據台鐵說法,李義祥以營造業者身份兼任工地主任,監造單位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專案管理單位中棪工程顧問,以及台鐵花蓮工務段等三單位都說不知道,詢問在場官員「你相不相信?」。顏久榮說:「這值得懷疑」。吳欣修也稱:「確實有值得進一步查證之處」。
「包庇還是不知,怎麼可能不知道」;管碧玲斥,兩年的工程,這個人是營造業的老闆,兼任工地主任,三個單位都說不知道,到現在還在騙全國人民。
管說,依「營造業法」第28條,「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業之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違者依同法第58條,可對營造業負責人、營造業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但10年來僅開罰4件;第29條規定技術士應在場,但10年來沒有一件被罰,「這麼多年來都是模範企業乖乖牌?」。
管續指出,「營造業法」第54條規範借牌承攬工程、經營事業,一開罰就是100萬元,但怎會有罰75萬元的,還有三件293萬元,只有一件符合規定。對此,吳欣修解釋,行政罰要按照比例。管則批評,規定是100萬元以上,地方政府還找理由給他打折,情節輕微等,痛斥這是「鬆散的管理」。
另,管說,依「營造業法」第62條,要停止工地主任業務,還要警告三次,兼任、沒有做緊急通報處置等,都是三次,但他「校長兼撞鐘」,怎麼可能通報,歷年來沒有一樣被廢止主任執照的,因為樣樣違法都要警告三次。
管批評,管理鬆散的程度,放縱的程度,營造業就是這種管理文化下的產物,地方政府只要民代關心一下,隨便就過了,不然為何10年來受「營造業法」處罰的案件這麼少,要求相關單位針對法令修正、管理等全面盤點,再做專案報告。徐國勇回覆,將立即處理,處罰業者是在地方政府,我們會督促。
台鐵太魯閣號發生重大死傷事故,經查發現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違法兼任工地主任漏洞。內政部長徐國勇(圖)12日表示,目前內政部已建立工地主任查詢系統,手動可查詢是否負責人違法兼任工地主任;現在希望能橫向聯繫,可主動勾稽,由系統示警是否違法兼任工地主任,希望一個月內完成。(記者廖振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