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嘿咻女記者拍淫片 遭重判撤職停用2年
丁允恭與嬌妻蔣捷妤。(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已離職)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嘿咻,還拍下性愛影片,結婚之後仍藕斷絲連,被監察院認定違失情節重大,提起彈劾,懲戒法院24日重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可上訴。
彈劾文指出,丁允恭因工作關係結識女記者,2013年10月25日訂婚後,仍與女記者交往,關係複雜,兩人還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辦公桌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
2017年2月間,女記者北上工作,與丁允恭分手,丁允恭卻在臉書上傳他與女記者的合照,雖10分鐘即下架,但已被媒體截圖報導,造成女記者後續工作困擾。女記者唯恐丁允恭再將兩人私密照流出,曾要求丁允恭刪除。監察院認定丁的行為已造成女記者感受冒犯之情境,構成性騷擾。
丁允恭於2017年4月5日結婚後,仍持續和女記者聯絡,要求她回心轉意。被監察院認定行為不檢,亦列入彈劾理由。
丁允恭表示,他確實有在辦公場所從事不宜的行為,對此深感抱歉,故於去年請辭下台。但對於監察院彈劾文的「性騷擾」指控,他則認為偏離事實。
丁允恭認為,監委指控他分手後仍主動和女記者聯繫,惟事實上並非他單方面聯絡對方,而是女記者也會主動和他聯絡,包括見面或是要求經濟上的援助。他則會適時答應她的請求,給予適度支持,絕非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