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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社宅免房屋、地價稅是假新聞 蔡壁如:蔡政府對不起年輕人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在南港東明社宅開記者會,質疑營建署發假新聞,社宅是公有出租給特定人使用,不適用「房屋稅條例」的免稅規定。(蔡壁如辦公室提供)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在南港東明社宅開記者會,質疑營建署發假新聞,社宅是公有出租給特定人使用,不適用「房屋稅條例」的免稅規定。(蔡壁如辦公室提供)

2020/12/09 15:00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明倫社住月租逾4萬元惹議,內政部營建署昨強調,應以市場平均租金8折為原則,且公有建物無需繳納房屋稅、地價稅,不應視為成本。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今特地到南港東明社宅開記者會,質疑營建署發假新聞,社宅是公有出租給特定人使用,不是公用,並不適用「房屋稅條例」的免稅規定,重點是內政部要訂定分級收費標準;她痛斥,蔡總統2016年推出「住宅3箭」,卻一再拖延實價登錄2.0和囤房稅相關修法,這5年政府所做的,對不起年輕人。

蔡壁如表示,看到營建署昨發布的新聞,忍不住心想,難道是為了掩飾行政怠惰故意放的假新聞?若不是,那就是不讀書了,因為社宅是公有出租給特定人用,不是公用,並不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4條、「土地稅法」第20條的免稅規定,怎麼會不用繳納地價稅和房屋稅?否則「住宅法」第22條為何特別訂定5+5年免稅的條文?自己和前立委黃國昌都主張修法,研擬在55年營運期間全部免稅,大幅降低社宅財務平衡壓力。

蔡壁如指出,蔡英文總統2016年推出的「住宅三箭」方向正確,但實價登錄2.0和囤房稅相關修法卻一直拖延,民進黨用居住正義拿很多年輕人的票,但這5年政府所做的,對不起年輕人,各地方政府正進行的社會住宅也面臨興建、管理及財政紀律、居住正義如何兼顧等課題,內政部的國家住都中心要興建大量社會住宅,也將面臨同樣處境。

蔡壁如表示,近期社宅租金的爭議鎖定少數高租金個案,但牌價的名目租金並不是大多民眾實際支付的租金,內政部也有責任依法公布「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訂定社宅租金和分級收費基準,不能都推給地方政府,但從法定期限的2018年12月23日至今,已拖延快要2年,她要求房地合一稅應注入住宅基金開源,並減免地價稅、房屋稅節流,同時訂定可負擔基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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