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議會通過牛雞豬肉瘦肉精零檢出 鄭文燦:應由中央統一解釋
2020/10/30 13:27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繼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嘉義市、雲林縣後,桃園市議會今天二、三讀通過「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除明訂牛、雞、豬肉不得驗出乙型受體素包含萊克多巴胺,並增加罰則,對於地方與中央不同調,市長鄭文燦會後表示,這個應該由中央來統一解釋,避免造成一國多制,至於解釋的方向,尊重中央的決定。
鄭文燦說,未來最重要是該做的國產標示一定要徹底執行,那麼該做的稽查,不管從源頭管理到末端的稽查,都要執行徹底,個人相信台灣國產豬肉是非常具有競爭力,要讓食品安全在一個穩健的制度上進行,就要做好所有的配套。
「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修正案,是由國民黨籍議員舒翠玲所提,並針對11、12條進行修正,並增列罰則,其中11條為市府公告食品原料需提供安全證明,增列「食材」;另12條現行條文「豬肉及其相關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修改為「牛、雞、豬等肉類及其相關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包含萊克多巴胺」,並增加22條,違反12、13條規定,得處理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得按次處罰、連續3次勒令停業,第13條則是日本核食不得進口規定。
該修正案一讀通過後進入委員會分組審查,議員們並沒有意見照案通過,今天二、三讀時也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