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燈會拆6戶騎樓 立委籲林智堅停止逼拆民宅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左四)、新竹市議員廖子齊(左三)、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右四),及面臨拆遷住戶代表,今於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請新竹市長林智堅停止逼拆。(記者謝君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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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2021年台灣燈會將於新竹市舉辦,竹市府啟動「騎樓順平計畫」,要求依法留設騎樓空間,並發文予信義街護城河6戶,認定其建物的騎樓屬違建,將於24日拆除;陳姓住戶陳情指出,6戶均在日治時期建造,早於相關法規公布日,且市府拆除面積計算有疑義,又不顧仍在訴願期間,呼籲市府緩拆。
對此,竹市府表示,市府為保障行人權益推動步行城市,今年起進行「騎樓順平計畫」,第一階段針對火車站前、舊城區17條路段,全面淨空騎樓長期以來的違章佔用、違規路障與違規停車;市府也指出,騎樓佔用為違法建物,市府依法行政執行拆除,將步行空間還給市民,呼籲特定人士勿扭曲事實遂行政治操作。
竹市府都市發展處說明,經查信義街上的6戶建物,其中5戶建物的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謄本,均於1樓空間明確註記有停仔腳或騎樓,因此課稅資料也皆予以免稅,故這5戶騎樓部分都屬違章建築,都發處已依法進行公告,並通知所有人自行拆除,時限後將採取強制拆除,將公有步行空間還給民眾。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新竹市議員廖子齊、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及面臨拆遷住戶代表,今於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請新竹市長林智堅停止逼拆。
陳椒華表示,竹市府聲稱信義街6戶為違建佔用,但這些屬非優先排拆的1995年之前老違建,若非有危害公共安全、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礙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容觀瞻或都市更新的狀況,其實沒有優先拆除的必要性;且護城河畔早已留設寬闊的人行道,完全沒必要在違建認定有爭議的情況下,急著拆除。
廖子齊批評,竹市府不但在違建認定的法律上有疑慮,連行政程序也充滿瑕疵,該6戶均建於日治時代,早於新竹市最早的都市計畫發布時間點1956年,當時的法規甚至還沒有騎樓退縮規定。且房屋最後的增建是在1972年,也比最早的騎樓退縮法規還要早,市府根本是拿新法溯及既往去認定老舊建築為違建。
她並強調,市府第一次發出違建認定的行政處分上,竟有5戶的違建認定面積有誤,之後才陸續發出更正面積數字的公文,更正的公文應屬新的行政處分,各住戶目前都仍在30天的訴願期間內,明天就強拆根本無視民眾訴願權利。
另,廖子齊說,信義街88號的建物本來就未登載騎樓,完全無須拆除退縮,市府也無權要求住戶拆除,但市府官員卻多次表示,絕對會想辦法拆除該戶,她呼籲市府不要為拆而拆,侵害民眾合法權利及安居樂業的幸福。
88號陳姓住戶指出,「從出生至今我家的房子就長這樣,沒有騎樓這件事」,市府一開始寄公文來,說6戶騎樓都是違建,要拆除1平方公尺,8月初又寄來一份公文,說之前寫錯了,要拆的面積是18.5平方公尺,且明天就要拆,要小老百姓怎麼接受;且我們根本沒有騎樓,市府卻說我們有,要怎麼拆?覺得無奈。
徐世榮說,聽到此一個案深感訝異,宣稱民主的台灣竟充斥那麼多強拆和迫遷,本月1日國家人權委員會已正式掛牌,呼籲蔡英文總統不要忘了當初的承諾。(13:31更新)
受災住戶代表。(記者謝君臨攝)
新竹市信義街6戶建物的騎樓被市府認定是違建。(記者謝君臨翻攝)
新竹市信義街6戶建物的騎樓被市府認定是違建。(記者謝君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