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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肇潤發表「反攻大陸不會成功」感化3年 促轉會撤銷罪名

新竹縣居民魏肇潤因在宴會發表「大陸匪黨殘殺國特是應該的,反攻大陸絕不會成功」等言論,在戒嚴時期被威權當局視為「思想不正」,遭移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感化3年;行政院促轉會受理家屬聲請平反後,調查認定魏男所受裁定係屬侵害言論及思想自由,依法撤銷罪名。(記者陳鈺馥翻攝)

新竹縣居民魏肇潤因在宴會發表「大陸匪黨殘殺國特是應該的,反攻大陸絕不會成功」等言論,在戒嚴時期被威權當局視為「思想不正」,遭移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感化3年;行政院促轉會受理家屬聲請平反後,調查認定魏男所受裁定係屬侵害言論及思想自由,依法撤銷罪名。(記者陳鈺馥翻攝)

2020/05/10 10:56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新竹縣居民魏肇潤因在宴會發表「大陸匪黨殘殺國特是應該的,反攻大陸絕不會成功」等言論,在戒嚴時期被威權當局視為「思想不正」,遭移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感化3年;行政院促轉會受理家屬聲請平反後,調查認定魏男所受裁定係屬侵害言論及思想自由,近期依法撤銷其罪名。

為還叔公遲來的正義,魏肇潤孫姪女去年3月向促轉會聲請調查該案,並陳述「依戶籍資料所載,先叔公魏肇潤在1952年2月12日被捕入獄台北刑務所、1957年8月29日死亡,在網路搜尋到其受感化3年。希望促轉會協助查證、釐清魏是否受有刑求,是否正如戶籍謄本登錄死於急性膽囊炎,在獄中遭遇如何等當時受迫害情形…」

事後,促轉會先以「魏肇潤」為關鍵字檢索,未在國發會檔案局「國家檔案資訊網」發現刑事案件相關資訊。遂發文向國防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查詢資料,後指部回覆僅留魏肇潤之案卡。

依案卡資料記載,該案由國防部保密局於1952年10月29日移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復經軍事檢察官於1952年12月25日聲請交付感化,軍事審判官於隔年1月作成裁定。

魏肇潤所犯罪刑為「違反檢肅匪諜案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被告於1951年11月間在桃園黃XX宴席上發表大陸匪黨殘殺國特是應該的,反攻大陸絕對不會成功等荒謬言論,思想不正,裁定交付感化3年」。

促轉會在「可疑份子考管-新竹縣居民魏肇潤案卷」中得知,魏肇潤是1952年2月期間,被桃園縣警察局協同國防部保密局逮捕,並交由保密局解回訊辦,由於保密局是同年10月底才將人移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魏肇潤有長達9個月處於保密局實力支配之下。

此外,促轉會也從台灣省警務處函復保密局的資料發現,魏肇潤早在1950年5月前往大溪鎮時,經大溪橋頭檢查站兩名警員盤查詢問,查獲一本內容寫有對台灣全省之政治經濟實業有詳盡計畫及調查的日記,警方認為似有可疑,就將日記及魏男一併解送刑警總隊。

「魏肇潤被逮捕前,已有被監控!」促轉會表示,刑警總隊在1950年7月發出代電,內容提及「魏肇潤乙名經見復後研究結果,實有政治思想問題,唯無宣傳表露任何行為以煽動民心、騷擾社會,論法不足以構罪責,經予覓保開釋在案,仍請賜予隨時偵監行動見告」。

促轉會指出,除此之外,查無其他資訊可說明魏肇潤是否曾遭受刑求、在感化執行期間是否遭受迫害,死因是否因刑求所致等,均無可考。

不過,促轉會強調,該案形式上雖無刑事有罪判決,但仍屬「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規定,所欲平復的司法不法案件。因魏肇潤所受裁定,係侵害其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危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存續。

促轉會提及,魏肇潤所發表的言論,內容是對當時國家政治狀況的意見、評論,核屬政治性言論,為言論自由之核心內涵,應受最高度保障。而案卡記載裁定交付感化的理由為「思想不正」,適足說明魏肇潤被送交新生訓導處接受感化,是威權當局企圖控制或清洗思想的一種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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