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農田水利會資產設基金專款專用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農委會規劃農田水利會將於今年10月1日改制為公務機關,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以專法細部規範改制內容。根據這項草案,全台17個農田水利會的資產,未來將成立17個作業基金接納,農委會強調「這不是充公」,未來其他單位想要撥用水利會土地,也要有償撥用。
不過,農委會在先前第一階段修訂「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要將農田水利會會長改成官派時,引發在野黨立委結合部分立委反對,在立院引發高度爭論,立院已在107年1月17日立法通過修正組織通則,停止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
主持院會的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此案攸關全國農田水利服務效能提升,賦予灌溉管理與灌溉水質保護、取締等公權力,以維護灌溉秩序,健全農田水利及確保灌溉水質安全;另為保障農田水利會現有職員工作權,本法並規範改制後人員權益保障事項及現有資產處理,俾確保全國農田水利事業永續發展。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謝勝信指出,農田水利會將於今年10月1日改制為公務機關,因此推出農田水利法草案,主要是為了農田水利事業納進政府機關後,組織、運作、管理的重要法源。
有關農田水利會的資產,謝勝信說,未來專法通過後,將成立17個作業基金接納水利會資產,這部分與國產署討論過,將不受國產法限制,「這不是充公」,且未來各單位想要撥用水利會土地,也要有償撥用,中央現每年撥補經費60億元也還是會繼續撥補。
草案明定,主管機關為辦理農田水利事業及維護灌溉管理組織之營運,應設置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經費來源包含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租金及利息收入、資產處分或活化收益收入,而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並納入基金管理。
農委會盼立院本會期優先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對此,蘇貞昌表示,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委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