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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韓總部被認定違法 陳冠榮批高市選委會「球員兼裁判」

光復高雄總部召開記者會,尹立(左起)、陳冠榮、張博洋,怒批高雄市選委會「球員兼裁判」,政務官應全面退出選委會。(記者葛祐豪攝)

光復高雄總部召開記者會,尹立(左起)、陳冠榮、張博洋,怒批高雄市選委會「球員兼裁判」,政務官應全面退出選委會。(記者葛祐豪攝)

2020/02/22 11:08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選委會認定罷韓總部違法設立,將裁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對此,罷韓提案法定領銜人陳冠榮今早反駁說,光復高雄總部不是他的辦事處,是連署站的概念。Wecare高雄發起人尹立則批,高雄市選委會過度擴張行政裁量權。

高雄市選委會昨發函指稱,民眾檢舉罷韓總部(光復高雄總部)合法性問題,經調查發現,現場設有辦公桌椅及人員出入,應屬罷免案之辦事處,但提案法定領銜人陳冠榮未於去年12月26日提出罷免案時的7日內,向選委會提出設置罷免辦事處及人員,因此將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10條第1項裁罰,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光復高雄總部今早召開記者會,陳冠榮怒批高雄市選委會「球員兼裁判」,包括高雄市副市長、民政局長,都兼任選委會一級主管,罷免案成敗,關乎這兩人職務去留,這兩人立場有不公正、利益衝突的問題。

陳冠榮強調,光復高雄總部不是他的辦事處,是連署站的概念,「我們不會把黑貓宅急便,當成統一超商」。全高雄總共有2、300個連署站,如果以選委會所說,有人員出入就算辦事處的話,「這2、300個連署站也算我的辦事處嗎?」這是非常不公正的認定。

陳冠榮補充說,當初不設辦事處,是因為一開始找地點時屢屢受到刁難,許多地主都擔心市府查水表,因此未設辦事處,現在是數位時代,辦公開會不一定需要實體據點。

Wecare高雄發起人尹立說,罷免是否設置辦事處,在選罷法規定是「得設置」而非「應設置」,是權利而非義務,也就是領銜人要不要設置辦事處,以他實際的需求為主。

尹立強調,高雄市選委會把光復高雄總部認定為陳冠榮的辦事處,完全是自己的認定,把自己的行政裁量權過度擴張,這也是大家擔心在二階審查時,高雄市選委會過度擴張行政裁量權。

尹立也批評,選委會的態度如同皇后貞操,應是絕對中立,但推動罷韓至今,高雄市選委會卻屢次遭質疑立場偏頗,市選委會信用破產、荒謬動作不斷,他再次呼籲,政務官應全面退出選委會,讓選務回歸公正。

台灣基進新聞部副主任張博認為,高雄市選委會不斷打壓罷韓團體,連總部合法性都遭質疑,儼然是韓國瑜們與韓粉兵臨城下,但韓市府越是施壓,更會團結罷韓聯盟與市民的罷韓決心。

對此,高雄市選委會澄清說,接獲民眾檢舉,即須依法展開調查,至於罷韓總部是否違法設立,尚須經過監察小組及委員會議審議認定,選委會依行政程序法,給予被檢舉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並非惡意阻撓。

對於罷韓團體認為「辦事處」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選委會重申,是否確屬罷免辦事處,仍須依實際用途性質,交由超然公正的監察小組會議及委員會議審查認定。

至於罷韓團體認為現行申請設置辦事處的規定,是威權時期立法產物,市選委會表示,選罷法屬中央立法權限,相關規定是否妥適或需修法,可以廣納各界意見,但既然現行選罷法對於設置罷免辦事處乃至於辦事人員定有規範,希望包括罷韓團體在內的任何團體或個人,都能遵守國家法律。

光復高雄總部遭高雄市選委會認定違法設立。(記者葛祐豪攝)

光復高雄總部遭高雄市選委會認定違法設立。(記者葛祐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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