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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拍賣界籲落槌價1%分離課稅 學界︰恐為富人減稅

學者質疑藝術品拍賣所得「分離課稅」,恐遭質疑為富人減稅。圖為美國普普(pop art)藝術家昆斯(Jeff Koons)1986年的雕塑作品《兔子》,最終以9110萬美元(約新台幣28.3億)價格售出。(法新社)

學者質疑藝術品拍賣所得「分離課稅」,恐遭質疑為富人減稅。圖為美國普普(pop art)藝術家昆斯(Jeff Koons)1986年的雕塑作品《兔子》,最終以9110萬美元(約新台幣28.3億)價格售出。(法新社)

2019/10/31 12:53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為使台灣重新成為藝術品交易市場重鎮,民進黨立委施義芳、郭正亮等人提案修法,希望將文物與藝術品拍賣從現行以6%作為純益率計算併入綜合所得稅課稅,調整為以落槌價1%來分離課稅。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為此召開公聽會,會中眾藝術相關從業人員多力挺修法,但學界人士憂心,此舉可能違反「量能課稅」原則,恐變成替富人減稅。

施義芳等人提案指出,在2001年時,台灣的藝術品拍賣成交金額在台、中、港三地共占97.5%,然而在2000年蘇富比、佳士得等國際拍賣公司相繼退出台灣後,相關資金、產業開始轉移至香港及中國,尤其香港更趁勢成為亞洲藝術中心,去年國內藝術品拍賣成交金額共18.94億元,在台、港、中三地的比重僅剩2%。

藝科智庫執行長石隆盛今在公聽會上指出,目前香港、新加坡都是個人出售藝術品可免稅,中國採分離課稅,而台灣必須列入所得,換算後實質稅率最高約2.4%。但以近幾年拍賣交易單價推算,其實平均稅率低於1%,所以若依照目前提出的修法版本,以落槌價1%分離課稅,其實稅收不但不會減少,還可能會增加,「如果我是財政部長,一定同意分離課稅!」

獨立策展藝評人胡永芬也指出,稅如果收不到就沒有用,我們對於稅制公平性的堅持,讓我們的制度與全球的藝術品賦稅完全不同,造成一些國際級拍賣公司離開台灣,「我們稅制公平了,但是我們錢收不到!」她建議,即使不能做到零賦稅,也應該對所有藝術品交易都採分離課稅,對產業將會有很大的幫助。

不過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指出,2016年我國個人拍賣收入平均租稅負擔率僅0.57%,其中9成的人甚至低於0.4%,改成用落槌價1%分離課稅,對收入較低的小藝術家並不公平,變成是替富人減稅,更何況現在拍賣收入的稅負頂多2.4%,已明顯低於一般薪資收入最低4%,再調降恐會引起勞工、民眾反彈。

中國科大財稅系教授曾巨威也表示,分離課稅不但違反綜合所得稅中「不管來源、綜合課稅」的稅制基本精神,同時也是圖利特定人或有錢人,即使要發展產業,也應該有整套方案,而不是認為改變稅制就可以解決,「不然哪一天我也說我的薪資要分離(課稅)、不要累進稅率,這樣可以嗎?」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說,現在香港紛亂未見和緩,大家都希望台灣可以出來扮演國際藝術品交易的平台,但台灣在2016年之前,其實是直接用拍賣交易額來計算所得稅,後來才改為用交易額的6%,這其實是已經有大幅減少,為何以前稅重時能佔台、港、中交易金額97.5%,現在降稅了卻沒有回溫,這顯示除了稅以外,應該還有其他原因,大家必須再共同思考。

吳自心也提到,台灣若要跟香港比會非常辛苦,香港沒有國防問題,而我方必須負擔國防預算,但是我們還是有比香港好的地方,香港一旦自由、法治不存在了,台灣當然就能取代香港,我們應該就整體面向再多做考量,會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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