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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港女命案嫌犯願來台 陸委會:港府應續押追訴殺人罪

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傳出23日出獄後,願到台灣投案,但不希望被判死刑。陸委會再次呼籲港方,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資料照)

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傳出23日出獄後,願到台灣投案,但不希望被判死刑。陸委會再次呼籲港方,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資料照)

2019/10/18 18:23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傳出23日出獄後,願到台灣投案,但不希望被判死刑。陸委會再次呼籲港方,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

陳同佳涉嫌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潘曉穎後,獨自返港,並於去年3月遭香港警方以謀殺案罪名拘捕。由於台港沒有引渡協議,港警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且由於陳同佳認罪獲減刑,最終僅被判處29個月有期徒刑,可望在本月23日出獄。「星島日報」今天報導指出,在牧師勸服下,陳男願意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但不希望被判死刑。

對此,陸委會表示,對外傳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即將在港另案刑滿出獄,我們已留意到港府主管部門的發言。陸委會呼籲港方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依其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我方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以便港府充分掌握事證,依法追究罪嫌刑責,以實現公平正義。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昨天在例行記者會也表示,港女命案被告與受害者都是香港居民,港警掌握許多未提供台灣的證據,並懷疑被告恐在港即有預謀,因此港府並非無管轄權。

邱垂正呼籲港府應在陳嫌未刑滿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政府將在平等、尊嚴、互惠原則下,盡速提供本案在台相關證據,讓正義得以伸張,早日還給受害家屬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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