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土地移轉國有追徵77億案 法院裁准停止執行
黨產會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命其名下13筆土地移轉國有,至於中廣已移轉或出售的29筆土地,則追徵其價額,總計追徵77億3138萬餘元;中廣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今裁准不動產移轉國有及追徵價額部分,其餘則駁回。(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黨產會上月認定中國廣播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命其名下13筆土地移轉國有,至於中廣已移轉或出售的29筆土地,則追徵其價款,總計追徵77億餘元。中廣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裁准,關於移轉國有地中廣13筆土地與建物,以及追繳的77億餘元,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確定前,應全部停止,全案仍可抗告。
北高行審理後認為,中廣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部分,並無不能回復情形,聲請停止執行與行政訴訟法所定要件不符,故裁定駁回;至於不動產移轉國有部分,中廣所受損害雖能以金錢補償,但審酌原處分所移轉不動產面積合計十幾萬平方公尺,價額實數鉅大,原處分執行後,將發生難於回復損害,若法院未即時處理,將難以救濟。
合議庭說,原處分命追徵中廣其它財產,價額達77億3138萬9185元,金額鉅大,若逾繳納期限未繳納,依法可移送強制執行,但現階段中廣實收資本額僅32億2435萬4400元,若執行將導致中廣無法維持公司營運基本規模,甚至有被消滅之虞,造成難於回復的急迫損害。
合議庭也說,原處分既然已認定中廣資產為不當取得的財產,依法中廣沒有正當理由或經黨產會同意是不能自由處分,已可確保日後若黨產會在本案訴訟勝訴後,對中廣移轉返還或追徵財產的效果,也能避免中廣脫產,原處分即便停止執行,對公益也不會有重大影響。
合議庭權衡公益、私益因素的比例,認為中廣所受影響,顯然黨產會更為嚴重。中廣這部分聲請停止執行,難認對公益有重大影響,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