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3屆助理費1183萬 南市議員洪玉鳳與夫婿被起訴
國民黨南市議員洪玉鳳(右)涉詐領三屆議員助理費共1183餘萬元,被台南地檢署起訴。(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南市議員洪玉鳳與夫婿郭勝煌兩人涉詐領助理費案,查出洪、郭兩人利用6名知情的人頭助理與1名不知情的人頭助理請領助理費,統計從2010年到2019年3月初,洪、郭涉詐領的助理費多達1183萬多元,但因這些錢均已繳回,檢方依貪污詐財等罪嫌起訴洪玉鳳夫妻、並請法官減輕其刑。
對於遭到檢方起訴1事,洪玉鳳今天聞訊後低調說,尊重司法處置,不便多表示意見。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淑妤偵結指出,洪玉鳳從2010年12月25日起迄今擔任台南升格直轄市後的第1、2、3屆市議員,郭勝煌是洪玉鳳的丈夫,並擔任洪的服務處主任,統籌服務處內包括人員薪資發放、帳務紀錄及公費助理聘用、停聘的申報等所有事務。
洪玉鳳夫妻實際聘用多名公費助理,得知朱姓、黃姓兩名助理因個人債務因素,不願具名擔任洪玉鳳公費助理,洪、郭兩夫妻與朱、黃兩人共謀向6名知情的人頭與1位不知情的徐姓人頭借用其個人名義與銀行帳戶,由郭勝煌製作不實聘書、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與人頭助理帳戶存摺等資料,向市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補助。
不知情的南市議會承辦人員形式審查文書後,按月登載洪玉鳳的助理請領人事費用資料及撥付助理費、年度春節慰勞金,計達2653萬3440元台幣,由郭勝煌領出款項後,僅支出1470萬139元作為實際助理人員薪資,其他款項均供洪玉鳳私人花用,洪、郭共計詐得1183萬3301元公費助理補助費。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表示,檢方認為洪、郭兩人涉犯貪污罪嫌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朱、黃兩名助理與6名人頭助理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均提起公訴。因洪玉鳳夫妻在偵查中自白犯行,已在今年5月8日繳回全部詐欺所得,請法院依貪污罪嫌規定減輕其刑。罪嫌規定減輕其刑。
此外,民進黨南市議員吳通龍也被控在擔任第1屆(2010年底到2014年底)直轄市議員時,涉嫌結合趙姓妻子與梁姓女友人、水族行林姓女員工等3人詐領議員公費助理費170萬多元,2018年5月南檢依貪污詐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吳通龍等4名被告。據了解,此案在台南地院持續開庭調查,將在近期審結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