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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抓2週年 人權團體致函聯合國敦促採取行動

李明哲遭捕2週年,李凈瑜申請探視遭拒,已數月未見到李明哲。(資料照)

李明哲遭捕2週年,李凈瑜申請探視遭拒,已數月未見到李明哲。(資料照)

2019/03/19 13:44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被認罪」關押。今逢李明哲被捕2週年,李明哲救援大隊與台灣人權團體今天致函給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說明李明哲案近況、盼喚起關注,信函也敦請聯合國調查李明哲案件並採取適當行動。

李明哲遭中國逮捕今逢2週年,去年更「被認罪」判刑關押。李凈瑜去年12月探監後,回台公開李明哲在獄中受到非人道對待,但此人道呼籲卻惹怒中國,以「有礙罪犯改造」禁止李凈瑜會見權利,使李凈瑜數月無法見到李明哲。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布朗巴克上週訪台時,也與李明哲妻李凈瑜會面,並公開聲援「李明哲應該自由」,並透露美國曾嘗試解決問題,若中國持續不予回應,美方不排除採取具體作為。中國外交部則回應說,這是中國內部的事,「他人無權插手」。

李明哲救援大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青平台、永社與華人民主書院等團體,在李明哲遭捕2週年的今天,一同致函給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公室。信函提及中國政府侵害李明哲的言論自由、公平審判以及免於遭受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待遇和處罰等權利,健康狀況也每況愈下,妻子李凈瑜更被剝奪合法探監的機會。

信函直批,中國才剛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大會上,聲稱自己多麼遵守人權法治,但在包括李明哲案的許多實際案例中,明顯可以看到中國政府違背自己國家的「監獄法」,也違背《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定》的種種規定。

信函寫到,李明哲案於2017年6月已被聯合國「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WGEID)受理,也曾多次致函中國表達關注。在李明哲去年10月被不明原因移監,李凈瑜探視遭禁後,WGEID、「任意逮捕工作小組」(WGAD)與人權捍衛者也特別聯合發文,要求中國說明。歐盟、歐盟議會、美國國務院也對於此案發表多次關切。

信函同時寄送副本給「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WGEID)、 「任意逮捕工作小組」(WGAD)、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SR-HRD)、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 (SR-torture) 以及 OHCHR中國事務官員。信函盼喚起關注,提高干預效果,同時敦請聯合國調查李明哲案件,並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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