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緋聞文宣案KMT仍判賠 林郁虹:還我清白
2019/02/27 17:37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國民黨前副秘書長張雅屏,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時,涉嫌主導製作文宣影射民進黨縣長潘孟安與已婚的國民黨屏東縣議員林郁虹不倫案,經張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宣判維持原審判決,可上訴;林郁虹表示,去年以無黨籍參選縣議員,她高票當選,就是證明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希望藉由法院判決端正選舉風氣,還她清白!
2014年屏東縣長選舉時,張雅屏涉嫌主導製作並散發不倫文宣,讓被影射的潘孟安及林郁虹分別提告,張因犯選罷法「散布謠言罪」被判2年10月定讞,前年6月入監服刑,而潘陣營認為名譽受損,另提起民事告訴,林郁虹也請求1000萬元精神慰撫金和登報道歉,一審判張雅屏連帶國民黨要賠60萬、登報道歉1天,可上訴,今天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曾6度以國民黨身份參選的林郁虹,去年決定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縣議員,在屏東縣議員第3選區中,林得票數在該選區當選者中排名第3,以8023票高票當選。
林郁虹說,事發至今快5年了,她仍等不到國民黨一個道歉,希望透過判決端正選舉風氣,她以無黨籍身份參選,就是要證明選民的眼睛是選亮的,選民支持她、還她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