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選舉發黑函批不倫// 國民黨副秘書長 張雅屏判刑
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在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時,涉不倫文宣案,屏東地院昨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褫奪公權五年,張雅屏表示會提起上訴。(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邱芷柔、侯承旭、施曉光/綜合報導〕新任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在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時,因操盤縣長選舉涉及不倫文宣案,遭屏東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屏東地院合議庭昨天宣判,張雅屏犯選罷法第一○四條散布謠言罪,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褫奪公權五年。
判2年10月 張:上訴洗冤
針對判決結果,張雅屏表示憤怒與失望,希望自己是中華民國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因為內容屬實的選舉文宣而被羈押、判刑的「政治犯」。
張雅屏也強調,會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出上訴,證明自己的清白。
國民黨中央也表示,張雅屏因質疑民進黨縣長候選人潘孟安有緋聞而遭偵辦、收押、起訴乃至判刑,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有政黨地方黨部主委因為製作選舉文宣而被羈押、判刑,對於本案偵辦過程及一審宣判結果無法接受,令人質疑是否遭受政治力干擾。
任屏縣主委 操盤批潘孟安
判決書也指出,本案其他四名被告,劉增利有期徒刑九個月、褫奪公權三年;黃文政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三千元折算一日)、褫奪公權三年;廖柏哖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二千元折算一日)、褫奪公權三年;傅建雄獲判無罪。全案均可上訴。
屏東地檢署於前年底縣長選舉期間,查扣三份不倫黑函及文宣,包括第一波影射潘孟安與四名女性民代關係複雜的黑函、第二波影射潘孟安與國民黨縣議員林郁虹不倫關係黑函,以及第三波「潘安再世」文宣。檢調三度赴國民黨屏東縣黨部搜索,張雅屏、黃文政、廖柏哖、傅建雄等人在投票日前遭法院裁定羈押。
檢方認定該三波不實文宣,皆為時任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張雅屏、文宣組長黃文政、屏東市黨部主任傅建雄、娜魯灣協會秘書長廖柏哖與廣告業者劉增利等人共同策劃,依違反選罷法將五人起訴。
檢批張手段惡劣 惡性重大
檢察官在起訴書措辭嚴厲,指全案主使者張雅屏為影響選情,不惜犧牲同黨候選人,手段惡劣,犯後狡辯,惡性重大,建請從重量刑。
屏東地院審判長潘正屏表示,上述不實文宣均由張雅屏指示發送,損害潘孟安及林郁虹名譽及選舉公平性,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法官依法量刑;黃文政及廖柏哖犯後坦承犯行,獲得法官從輕量刑;劉增利否認犯行判刑九個月,傅建雄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屏東縣長潘孟安獲悉判決結果表示尊重司法,終於還屏東乾淨選風,希望相關人引以為戒。
受不倫文宣波及的林郁虹說,這個官司已經打了一年半,是遲來的正義,國民黨為了勝選竟把自己的黨員拉下水,不斷抹黑,各種流言讓她很受傷,她認為國民黨欠她一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