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提公投法修正方向 民團批:恐重返鳥籠
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召集人王唯治。(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去年底九合一大選與公民投票同日舉行,引發不少爭議,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對此提出數個「公投法」修法方向,但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陪審團協會、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等公民團體,今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中選會的修法方向有大開民主倒車之虞,恐讓我國公投重返鳥籠。
動督盟召集人王唯治指出,「公投法」原本規定公投成案到舉行投票的期間是1到6個月,中選會有意放寬為3到6個月,此修法方向民團是贊同的,但為了讓實務作業能夠更順暢,建議中選會可延長為5到12個月,讓民眾可以更了解公投內容,也讓主管機關可以因應、規劃。
對於中選會擬給予公投脫鉤大選的彈性,王唯治質疑,目前沒有跡象顯示公投在脫離大選後還能夠達到投票人數門檻,此部分民團要嚴正反對。此外中選會擬將公投主文限制在30字以內,王也批評,目前已經有很多人看不懂公投內容,若限制在30個字,會有更多人看不懂。
至於中選會擬修法規定連署公投須附身分證影本,王唯治也極力反對,他強調,目前連署就已經很困難,如果又要求提供涉及隱私的國民身分證影本,必然會影響大家的連署意願。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真理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吳景欽也表示,中選會擬修法規定連署人名冊必須一次提出,此部分也將嚴重阻礙公投案成立。
對於中選會擬限制涉及人權的議題不得作為公投提案,吳景欽也表示反對,他指出,「人權」的概念非常抽象,種類也非常多,以去年的公投案來看,幾乎每個都涉及人權,而且如果直接明定議題不得涉及人權,那也會讓中選會成為公投提案的實質審查機關,對比過去我們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等於是在走回頭路。
吳景欽強調,要解決人權問題,應該是要讓被侵害者能透過大法官釋憲或未來的憲法法庭機制,去審查公投是否違反人權,這才是正確方向。
不過,對中選會擬規定公投投票日不得進行宣傳,吳景欽則表示贊同,他指出,現行「公投法」僅規定不能在距離投票所30公尺以內進行宣傳,但30公尺其實並不遠,此規定將造成較有資源的公投提案人,可以透過當日宣傳來影響投票結果,因此他贊同讓公投比照公務人員選舉,禁止投票日進行宣傳。
王唯治強調,目前中選會與一些執政黨立委已經在推動修法,呼籲提案立委要注意中選會設下的陷阱,避免讓「公投法」大開民主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