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27個政黨仍未申報財產 最高可罰500萬元

內政部今日表示,政黨106年度財務申報作業,最後申報日為今年1月15日,目前有127個政黨未完成申報,若屆時未申報,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資料照,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內政部今日表示,政黨106年度財務申報作業,最後申報日為今年1月15日,目前仍有台灣民主共產黨等127個政黨未完成申報,若屆時未申報,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內政部強調,依「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內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如不申報或不依法定方式申報,經通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依法可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指出,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將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內政部表示,考量「政黨法」甫實施,為使各政黨能有充分時間適應,內政部政黨審議會於去年7月決議,政黨辦理申報期限到今年1月15日。
據統計,應辦理106年度財務申報的政黨共301個,目前僅174個政黨完成申報,其中合格者127個,不合格需補正者47個,尚有127個政黨未申報。
此外,依「政黨法」規定,過去依「人民團體法」成立的政黨,應於2年內(即今年12月7日前)依政黨法規定,補正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並向主事務所所在地地方法院辦理法人登記,屆期未完成或仍不符規定者,將依法廢止備案。
但目前僅8個政黨完成法人登記,內政部呼籲,尚未完成法人登記的政黨,應儘速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修正章程,辦理法人登記,以免被廢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