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歧視字眼 立院今三讀「醫事檢驗師」修正案
2018/11/30 15:15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及消除歧視,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醫事檢驗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的條文用字,修正為「有客觀事實認不能執行業務」。
審查報告提及,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修正法規中涉及對特定疾病或身心障礙的就業限制規定,即刪除罹患精神疾病、身心狀況違常的歧視性文字,並為兼顧專業人員執業過程中,受服務者的人身安全和身心障礙者之權利,增訂地方主管機關應組成審查小組「審認身心狀況不能執行業務」的客觀審查機制。
此外,立法院今日也三讀通過「聽力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原本聽力師有罹患精神疾病或身體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修正為有客觀事實認不能執行業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聽力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