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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幼院童遭生輔員虐死 監院糾正竹、苗縣府

聖方濟育幼院。(資料照,記者許展溢攝)

聖方濟育幼院。(資料照,記者許展溢攝)

2017/09/08 10:00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針對去年10月發生在苗栗聖方濟育幼院的何姓院童遭生輔員虐死案,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昨日通過監委王美玉的調查報告,並糾正苗栗縣及新竹縣政府。

調查報告指出,苗栗縣政府漠視對聖方濟育幼院的查核及管理責任,至於新竹縣政府則是未落實對何姓院童的輔導計畫,由於安置機構已屬受虐兒少最後一道防線,因此並促請衛生福利部應該改善兒少安置機構的管理,以維護兒童人權。

監察院指出,何姓院童在去年10月間由於未完成學校功課,遭一名張姓生輔員管教,雙方發生爭執,張姓生輔員竟將何童過肩摔,致使何童頭部撞擊到地面,造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及腦損傷等傷害,育幼院並未積極將何童送醫,致使因中樞神經性休克死亡。

監委調查還發現,該名張姓生輔員並非第一次對院生施暴,也曾發生對其他院生有「過肩摔」、「打耳光致瘀血」、「用頭撞牆壁」等行為,雖然院方曾施予心理諮商並處停職1至2個月處分,卻未依法通報苗栗縣政府,苗栗縣政府迄今也未依法對該院違反通報責任人員裁處罰鍰,而且院方過去也曾發生其他不當對待院生的管理方式,苗栗縣政府因為稽查不力,導致育幼院院生多人陸續受傷害,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報告並指出,本案被害何童自100年8月經由新竹縣政府轉介安置到聖方濟育幼院,直到本案去年10月事發,前後安置收容超過5年時間,新竹縣政府並未落實對何童原生家庭定期追蹤評估,提供積極親職功能改善的處遇服務,也未對何童提出長期輔導計畫,也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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