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地方黨部主委直選 雙北等10縣市先辦
國民黨中常會通過第一階段實施黨員直選產生地方黨部主委的10個地方黨部,文傳會副主委唐德明表示,這是以2018選舉勝選為前提,協調並調查各地方狀況後的結果。(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中常會今日通過第一階段實施黨員直選投票產生地方黨部主委的10個地方黨部,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新竹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預定9月11日由縣市黨部公告選舉,9月18日、19日登記,10月15日投票,10位首度經由選舉產生的主委,將於10月25日在中常會宣誓就職,任期兩年,未來若出缺將不補選。
對於上述10個直轄市、縣市為何優先辦理直選,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唐德明表示,這是根據地方主委協調並調查各地方狀況後,以2018選舉勝選為前提,凡是有可能產生競爭衝突,導致影響2018選舉的地方,一律安排到第二階段才辦理選舉,黨內據此研判,辦理時間應該會在2018選舉之後。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上週才任命22個直轄市、縣市黨部主委名單,組發會經與地方黨部討論並陳報吳敦義拍板後,確定上述辦理直選的10個地方黨部。
依照選舉辦法規定,要登記參選地方黨部主委,必須具入黨或回復黨籍連續滿2年以上,曾任直轄市、縣市委員會委員、評議委員、鄉鎮市區黨部主委(常委)、紀律委員會常委等職務,並符合「排黑條款」等規定,而且參選者除須繳交選務作業費,為了維持地方黨部運作,除了黨中央所負擔的地方人事及業務費外,必須繳交兩年保證金,做為地方黨部黨務經費之用,未當選者將退還,至於金額將另行訂定。
國民黨組發會依據黨主席選舉各縣市實際支出狀況,擬訂保證金分為20萬元到80萬元不等的4個等級標準,至於作業費部分,組發會則同樣擬訂5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4個等級標準,但由於中常委認為金額過低,要求組發會重新擬訂,因此保證金及作業費標準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