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離職文武官員赴中將擴大管制 馬吳都受規範
政院通過退離職涉密管制修法,影響近千人、包括馬前總統在內。(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強化退離職公務員及軍職人員赴中國大陸的管理規範,維護國家整體利益,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陸委會提報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退離職人員赴中許可管制年限,從現行原則3年,原服務機關得增減之,修正為管制年限至少3年,原服務機關只能增加、不能縮減,包括退將在內受管制者不得登中參加由中國領導人主持的政治性活動或慶典;如參加其他活動也不能有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之旗、徽、歌為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妨礙國家尊嚴的行為。
退離職公務員及軍職人員赴中 違法將分級處罰
違反者將依退離職前職務等級或重要性分級處罰,一、對退離職未滿15年的上將、情報機關首長、或機敏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其罰則為停止5年之月退給與10%~100%(領有月退人員)或罰鍰50~500萬元(領一次退人員);二、對退離職未滿15年之中將,其罰則為停止5年之月退給與10%~50%(領有月退人員)或罰鍰20~100萬元(領一次退人員)。
不過,經審查會認定情節重大者,得自其行為時起剝奪其支領月退休(職、伍)給與的權利。另外,受處罰者,應同時追繳勳獎章。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表示,受這次修法影響的人數在1000人以內,修法是要提醒這些人退休後,由於在職時曾處理兩岸及國安事務,層級較高,因此予以提醒。她說,包括馬英九前總統、吳敦義前副總統都受到相關的規範,至於他們若申請赴陸,是否核准,是由總統府來審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