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二讀 公務員退休金採計最後15年均俸
立法院臨時會23日持續處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會議開始前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右)、時代力量黨立委黃國昌(左)互相討論。(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今繼續進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的二讀程序。表決通過未來退休金的採計基準,將從最後在職1個月延為最後15年的平均俸額。
公務員退休金的採計基準,目前僅依在職最後1個月之俸額,年改會版本將對現職人員,自明年起採計最後5年的平均俸額,並以逐年遞增1年的幅度,直到採計最後15年;但考試院修正版本改為10年。雖相關條文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5月3日審查時,表決通過年改會版,但國民黨團隨後在朝野協商時翻案,支持考試院版的10年。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這會導致公務員在可以退休時不願退,也不敢退,阻礙了新陳代謝。若勞保也因此從5年拉長到15年,對勞工相當不利。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採15年比10年,只能在50年間省下85億元,等於每年只多省1.7億元。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公務員的薪資是只升不降,若只用最後1個月是非常不公平的;世界上有許多國家是採計終身均俸,未來將採取較折衷的15年。這是調降高層,而非砍基層。
朝野黨團隨後在此進行今日的首場表決戰,通過最終採計15年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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