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人服志願役? 林全:人應有機會選擇喜歡的工作
對於微罪更生人有機會報考志願役,行政院長林全表示,人都應有機會選擇喜歡的工作。(記者鄭鴻達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國防部日前公告放寬曾犯微罪的更生人,可報考志願役士兵,引發部隊管理上之議論。行政院長林全受訪表示,只要法律賦予每個國民的權利,希望予以尊重,給予充分發揮機會,在適當管理下,人都要有機會選擇他喜歡的工作。
過去「曾犯微罪者」有意服「志願役」者不被軍方允許,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715號解釋,指「牴觸人民服公職權利」,國防部日前公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九條修正案」,宣告放寬成年遭判處徒刑者不得報考的限制,增列獲准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獲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為不得報考的「除外條件」。
對此,行政院長林全今早於立法院受訪時指出,這是國防部業務考量的問題,希望每個國民只要法律賦予的權利,都要予以尊重,給予充分發揮機會,在適當管理下,人都要有機會選擇他喜歡的工作。
另,媒體問及內政部是否已有解散婦聯會的打算,林全表示尊重內政部考量,他不會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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