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5%至10%收賄? 他駁斥「12%才對」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表示,用科學方式計算,應該是12%司法官貪污較正確。(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獲邀擔任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的律師張靜,日前投書媒體稱「5至10%的法官或檢察官會收錢」,觸怒檢察官及法官界人士,要求將張從司改委員名單剔除。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今天表示,用科學方式計算,應該是12%司法官貪污較正確。
黃越宏在《政經看民視》節目中表示,其實張靜說5%到10%司法官收賄是不對的,正確的數字應該是12%。他解釋,在網路上搜尋「司法官員27人貪污」,就能找到影片,那是2013年做的,這幾年又爆發檢察官顏漢文殺人、井天博等人涉貪事件,湊一湊超過30人,而法官及檢察官加起來約2千多人,2千多人被抓到的有30個,比例應該是1.5%。
黃越宏又說,美國及德國針對犯罪黑數做過多次調查,「沒報案但有發生」與「實際報案」比例,歷次調查結果有15比1、7比1、6比1、3比1等數字,平均差不多是8比1,因此用8去乘以1.5%,正確數字應該是12%。
黃越宏因此表示,張靜講5%到10%是不科學也不正確,正確應該是12%,「所以他們如果要告,應該找我這個數字比較高的來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