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涉及文化權利遭移送比例高 立委批濫用司法資源
時代力量立委高路·以用直言基層員警執勤未有原住民文化概念,表示將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調閱資料指出,涉汲原住民傳統權利遭警方移送案件近年超過七百件,但基層員警執勤卻未落實原住民陪偵制度與原住民文化概念,導致原住民權益受損,直言基層員警執勤未有原住民文化概念,表示將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二〇〇五年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後,原住民若為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等非營利行為,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採取礦物、土石;雖然如此,相關法令併未隨之修正,原住民於原住民族地區進行打獵、採集等,常遭警方以違背野保法、森林法遭移送。據警政署統計,自二〇一二年至今年九月,就超過七百件。
高潞·以用·巴魕剌指出,許多一線員警值勤時未理解原住民傳統文化,往往「先抓再說」,最後再交由司法解決,但個案大多獲判無罪,造成司法資源浪費。
高潞·以用·巴魕剌表示,由於語言差異,基層員警易誤解當事人原意,導致做出較不利當事人的口白與筆錄,加上近年原住民當事人放棄律師陪偵比例連年提高,嚴重侵害原住民權益,建議警政署應加強基層員警對原住民文化的敏感度。
為減少文化認知差異,警政署近來新增原住民籍員警返籍請調制度,並研議修正警察人員升遷辦法相關規定,解決原住民員警請調返鄉問題。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科長陳世煌也回應,涉汲原基法第十九條所規範的原住民基本文化權利,已訂定「警察機關處理原住民從事傳統文化祭儀行為涉嫌違法案件作業程序總說明」,訂有標準作業程序,提醒基層員警相關法律程序;但他也無奈表示,如採礦等部分原住民基本權利無相關規範可遵守,也需相關單位擬定法源或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