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決戰 1例1休、砍7天國假、增特休過二讀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基法修法今(6)日決戰立院,場內場外都爆發肢體衝突,下午協商破局後,晚間上演表決大戰,民進黨版本修正動議,包括一例一休、砍7天國假及增特休假,皆靠著人數優勢二讀通過。
丟煙霧彈、撒冥紙 場外抗爭衝突不斷
勞基法修法今迎來「最終戰」,昨晚警方就在立院四周戒備,一早7時,就有6名藍委占領主席台,勞團也在場外示威,立院歷經6小時朝野協商後,下午宣告破局,民進黨於傍晚強勢清場讓蘇嘉全上台逐條表決,和藍營立委爆發肢體衝突,立委林麗嬋的手在拉扯中意外脫臼、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肋骨受傷,皆赴台大醫院就診。勞團則在場外丟煙霧彈、撒冥紙抗議。
關鍵第36條「一例一休」,民進黨版本修正動議以60人贊成40人反對,二讀通過。修正條文為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現行條文則為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第37條「7天國假」,民進黨修正動議以59人贊成39人反對,二讀通過,修正條文將砍掉1/2開國紀念日隔天、3/29革命先烈紀念日、9/28孔子誕辰紀念日、10/25台灣光復節、10/31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12國父誕辰紀念日、12/25行憲紀念日。現行條文則為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第38條「特休假」,民進黨修正動議以59人贊成0人反對,二讀通過。修正條文為工作滿半年未達1年者,就享有3天特休假,滿1年有7天,滿2年未滿3年10天,滿3年未滿5年是14天,第5年到第9年是15天,第10年起是16天,逐年增加1天,30天為上限。
現行條文為未滿1年無特休,1年以上3年未滿者7日;3年以上5年未滿者10日;5年以上10年未滿者14日;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上述爭議修正法案通過後,場外勞團瀰漫一陣低氣壓,隨後群眾高呼「民主進步,過橋。點亮台灣,過橋」,並一一點名贊成的立委名字還有所屬選區,帶領群眾高喊「砍假兇手」。晚間8時半許勞團宣布停止絕食及抗議行動,群眾逐漸散去。
國民黨團則在晚間7時許召開「對不起!我們盡力了」記者會,向勞工表達道歉之意,並要求總統蔡英文也須向全國勞工道歉。
勞基法修法關鍵條文
第36條:一例一休 | 第37條:7天國假 | 第38條:特休假 | |
現行條文 | 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 未滿1年無特休,1年以上3年未滿者7日;3年以上5年未滿者10日;5年以上10年未滿者14日;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
修正條文 | 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砍掉1/2開國紀念日隔天、3/29革命先烈紀念日、9/28孔子誕辰紀念日、10/25台灣光復節、10/31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12國父誕辰紀念日、12/25行憲紀念日。 | 工作滿半年未達1年者,就享有3天特休假,滿1年有7天,滿2年未滿3年10天,滿3年未滿5年是14天,第5年到第9年是15天,第10年起是16天,逐年增加1天,30天為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