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第38條 「增特休假」二讀通過
2016/12/06 20:4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基法修法今(6)日決戰立院,第38條「特休假」,民進黨版本修正動議,以59人贊成0人反對,剛剛在立法院二讀通過。
民進黨版勞基法第38條修正條文,工作滿半年未達1年者,就享有3天特休假,滿1年有7天,滿2年未滿3年10天,滿3年未滿5年是14天,第5年到第9年是15天,第10年起是16天,逐年增加1天,30天為上限。新修正法條剛剛經二讀會表決通過,仍待三讀。
現行條文為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1年以上3年未滿者7日;3年以上5年未滿者10日;5年以上10年未滿者14日;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