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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警大生任用制度 立委促警政署檢討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見圖)質詢指出,大學生畢業考警察特考,受訓一半不當警察不需賠錢,但警專、警大專職公費畢業生,沒考上特考就要被追討學費,指出制度不公,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檢討。(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見圖)質詢指出,大學生畢業考警察特考,受訓一半不當警察不需賠錢,但警專、警大專職公費畢業生,沒考上特考就要被追討學費,指出制度不公,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檢討。(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6/10/26 10:36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106年警政署預算,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指出,大學生畢業考警察特考,受訓一半不當警察不需賠錢,但警專、警大專職公費畢業生,沒考上特考就要被追討學費,指出制度不公,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檢討。

莊瑞雄表示,據統計,警政署94至104年畢業生的公費追償人數及金額,未於畢業3年內考上警察特考有239人,占警專畢業生比例1.72%,近年追償學費等相關比例達83.2%;但大學畢業生考警察特考,受訓一半卻不用賠錢,相當不合理。

莊瑞雄舉例,有警大生畢業就得血癌,歷經9次化療骨髓移植,2年內277天,發文追討需賠償80萬6857元。認為警察任用制度應該要全面檢討。

內政部長葉俊榮回應,當然希望畢業生可以考上特考,若有特殊個案會檢討;但涉及訓練、考、用,三面向。我認為必須有所調整,因為牽涉到不同院級的權責,需要好好研議。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刁建生補充說明,1999年監察院的文有相關規範,後2011年警政署、行政院針對警專生任用雙軌分流後有檢討,行政院雙軌分流檢討也有提出,現已開始辦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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