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明珠自我鬆綁登陸管制 陸委會要求重新核定
馮明珠自己鬆綁登陸管制年限,陸委會認定「有違應自行迴避規定」,已要求故宮撤銷原處分後,重新核列管制期間。(讀者提供)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前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在離任前,自我鬆綁登陸管制期限,並轉任北京故宮博物院顧問,引發社會高度爭議,陸委會今天邀請故宮等相關政府機關開會研商後續因應作為,最後決定有關馮明珠赴中任職爭議,由故宮續行查證處理,至於縮短赴中管制期間,會中認定「有違應自行迴避規定」,將由故宮審酌撤銷原處分後,重新核列管制期間。
陸委會指出,經過今日會議討論,對於各機關已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六項作成的管制期間,如經機關審酌,退離職首長若有違反迴避規定,而且不當縮短管制期間者,得由原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七條規定撤銷原管制期間,並依兩岸條例重新核定合理的管制期間。
換言之,立委質疑前朝政府自我鬆綁赴中管制期限的五十八位卸任官員,除馮明珠外,也有可能因為被目前民進黨執政下的原任機關首長撤銷原已鬆綁的管制期限,而不再算數。
陸委會今天下午邀請故宮博物院、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機關開會研商,會中還決定就赴中任職疑義部分,請故宮瞭解事實,如果涉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九十條規定,將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陸委會強調,對於退離職公務人員赴中管制問題,政府一向非常重視,針對外界關切卸任機關首長自行核定縮短赴中管制年限的問題,陸委會之前已協調內政部於八月五日通函各機關,針對所屬退離職人員赴中列管期間,於九月底前完成重新檢討核列作業,此外,陸委會也會邀集相關機關研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六項管制期間增減的參考原則,函送各機關參辦。
此外,陸委會特別公開呼籲,公務人員在任期間,擔負國家政策與業務的推動,退離職後依法仍負有一定的責任與義務,與一般民眾有所不同,基於兩岸關係特殊性,退離職後赴中從事相關活動及受邀擔任職務,仍應謹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範,並應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及考量民眾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