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的前機要蘇瑤華 兼職公司董事被彈劾
2016/08/10 19:52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由前文化部長龍應台以機要人員進用的前文化部專委蘇瑤華,因違法兼任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監察院今彈劾蘇瑤華,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蘇瑤華是於前文化部長龍應台任內,經文化部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專門委員,服務於部長室,任職期間自2014年5月20日起至同年12月8日止,但蘇自2014年6月16日起另受邀出任學學文創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
蘇瑤華雖主張,擔任學學文創公司董事為無給職,且並未介入公司日常營運,但監院認為,僅能作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時,衡酌懲戒處分輕重的審酌,難據以免責,今通過彈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