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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敦義真要付罰款?漁業署擬開罰護太平島船隊

    海吉利號當天出發畫面,並載有3名鳳凰衛視記者。(記者陳彥廷攝)

    海吉利號當天出發畫面,並載有3名鳳凰衛視記者。(記者陳彥廷攝)

    2016/08/05 17:04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護太平島船隊為首的活魚運搬船「海吉利號」,因為向媒體表示有捕撈行為,漁業署以違反「不得從事特定漁業」為由前天發文,今天海吉利號船長李文騰收到文,文內要求海吉利號在文到5日內書面回復說明,若逾期未陳述意見,將依相關規定核處。

    漁船護太平島活動,由活漁運搬業者鄭春忠發起,並以旗下所屬的「海吉利號」為首出航,不過當時因為「海」船上有3名鳳凰衛視記者,活動方唯恐遭人抹紅,最後未讓海吉利號靠泊太平島。

    漁業署8月3日發文,指東港籍的「海吉利號」在活魚運搬作業許可期間,不得從事特定漁業,目前屬許可期間內,但該船在7月17日曾向媒體表示,將前往太平島週邊海域捕漁,而7月22日海吉利號船長李文騰則向電訪的媒體表示,有使用延繩釣到鬼頭刀,已涉違反「不得從事特定漁業」規定。

    前副總統吳敦義昨天與該船隊餐敘,並拍桌氣憤表示罰款由「他跟朋友來付錢」;活動方接到公文後,至今則僅以「啼笑皆非」4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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