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未繳稅 鄭運鵬批:奧步

上百輛計程車的司機串聯到立法院抗議,並怒砸寫有Uber字樣的車輛。(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Uber已在台灣風行多年,卻從未就此繳過稅?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指出,Uber在2015年只繳納100萬元的營業稅,這是來自系統開發的收入,並非營業行為的收入。這樣的公司,才是「奧步」。
鄭運鵬今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詢問,Uber是否屬於「公路法」所規範的的「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其司機載客行為,是否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營業小客車駕駛人」行為?有無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籌設?
交通部次長范植谷認同鄭的說法,他表示Uber剛來台時,有找業者溝通,希望他們能申請。
鄭運鵬說,結果「台灣宇博」只登記服務業。他們在2015年只繳納100萬元的營業稅,依他們每趟向司機抽頭25%來看,2015年的營業額難道只有2000萬元?這只是他們系統開發的收入,並非營業行為的收入;因為Uber所收取的車資,都直接匯到荷蘭總公司,所以台灣政府課不到稅,這樣的公司才是「奧步」。
范植谷答覆,在不合法前會繼續取締,未來會積極輔導Uber在台灣合法營業。

立法委員鄭運鵬。(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