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出監獄工作 司改會:樂見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24日提出,為解決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並讓受刑人提早適應社會,將研議讓即將出獄的收容人白天出監所工作,晚上再回監所,他希望矯正署6月中旬前將草案研擬出來。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樂見邱太三積極改革。
邱太三表示,上述方案希望朝向類似目前監獄行刑法第廿六條之二規定的「日間外出條款」,受刑人出外上班期間不須戒護,「日間外出條款」規定,非煙毒犯的受刑人在監執行超過3個月,如表現良好,原則上可以白天出獄參加就學考試或考證照,晚上再回監獄;邱太三希望修法擴大適用,如煙毒犯表現良好,也能納入。
對此,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表示,監所擁擠問題與矯正功能不完善,遭詬病已久,司改會樂見法務部長一上台,就針對問題勇於提出解決方法,不過具體成效還是要等事後才能評估。
有前監所管理員向媒體表示,現有的相關規定條件嚴格,適用對象少,難以紓解監所超收問題,若想放寬適用範圍,必須建立有效的篩選機制,挑選出外出風險低的收容人,對外則需加強就業媒合,增加企業聘僱更生人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