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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華山文創旗艦中心淪畫餅 監院糾正文化部

 華山文創園區。(資料照,記者翁聿煌攝)

華山文創園區。(資料照,記者翁聿煌攝)

2016/05/12 16:2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文化部推動華山文創園區發展,鑑於華山園區文化創意產業旗艦中心BOT案簽約後發生爭議,最後卻解約,導致紙上談兵5年有餘,文創旗艦中心淪為畫餅,監察院今天召開教育委員會,通過糾正文化部,並要求檢討相關人員的疏失與責任。

文化部自92年度起,接續執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截至103年度止,總計編列預算逾15億元,投入華山園區硬體設施整建修繕工作,同時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推動華山文創園區發展

監委王美玉、林雅鋒指出,文化部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劃辦理ROT及BOT等促參案,在96年11月6日與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簽訂ROT案契約,又在99年8月9日與華山文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BOT案契約,但因兩案民間機構商業利益協商不成,終致解除BOT案全部契約及ROT案部分契約,雙雙進入仲裁程序。

監委表示,文化部在研訂BOT契約內容時,未能審慎研擬政府對該計畫的明確承諾與配合事項,以及政府應配合辦理的項目、完成程度及時程等,導致BOT與ROT案的民間機構雙方協調地下停車場的建造經費分攤、停車位數及營運收益的分配等,遲遲未獲共識,文化部也無從介入主導規範民間機構間的權利義務,顯示文化部所簽訂契約內容有欠周延,應檢討相關人員疏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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