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志願役服4年非榮民 退輔會:權益有差

針對媒體報導,志願服役4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也享有榮民資格的消息,退輔會今澄清指出,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志願役退除役官兵並非榮民,且輔導權益也不包括就養安置。(資料照,記者羅添斌攝)

針對媒體報導,志願服役4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也享有榮民資格的消息,退輔會今澄清指出,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志願役退除役官兵並非榮民,且輔導權益也不包括就養安置。(資料照,記者羅添斌攝)

2016/04/20 23: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媒體報導,為增加募兵制誘因,退輔會將讓志願服役4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也享有榮民資格的消息,退輔會今澄清指出,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志願役退除役官兵並非榮民,且輔導權益也不包括就養安置。

多家媒體報導指出,有別於過去要服役滿10年才有榮民資格,退輔會規劃「分類分級退輔措施」,將把志願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退除役官兵,納為新增服務對象,並追溯自今年3月1日開始。

針對這項消息,退輔會今發布新聞稿澄清,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志願役退除役官兵,只是會依其服役年資提供6到16年不等的輔導期限,這些對象可在輔導期限內依規定申請相關權益,且此類退除役官兵的輔導權益以「就學」、「就業」為主,也包括就醫及急難救助等,但並不包含「就養安置」這項服務,這類人員也並非榮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