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談服貿:前提是通過監督條例
林全今日表示,日後新政府推動服貿的前提是通過監督條例。(記者方賓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準行政院長今日(7日)被問到未來是否推動服貿、貨貿談判,林全說,前提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要先通過。至於被問到兩岸議題,林全則稱:「我無時無刻不想釋出善意」
綜合媒體報導,今日媒體詢問新政府如何處理貨貿、服貿的議題?林全說,「貨貿、服貿談判,當然如果可能,我們就要推」,但前提是希望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要先順利通過,而且,通過的條例是可行的。
林全進一步解釋,所謂的「可行」是不會造成推動上、技術上的障礙;服貿、貨貿的推動,可行也包含要一定的透明度,跟一定接受監督性;整個程序規範越完整,社會大眾疑慮越少,越有助溝通,將來才能讓兩岸間的談判,對台灣的產業發展的保障最好。
至於對岸學者稱,兩岸監督條例並未釋出善意。林全表示,自己無時無刻想釋出善意,只要有機會就會釋出;他認為兩岸關係一定要從創造雙贏的角度來看待要讓大家滿意一時之間不容易,但要努力的盡量找到社會大眾支持的政策,未來兩岸政策一定要以台灣社會大眾能支持的立場來思考。
至於被問到,目前貨貿現任政府談定基礎,未來新政府是否認可或背書?林全僅回答,貨貿還沒談完,繼續談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