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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站不站導護?教團、家長及校長都要中市盡速決定

教師導護爭議端上勞資仲裁檯面,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各地工會、教團連署,要台中市府不要干預勞資仲裁,盡速公布結果。(取自全教總臉書)

教師導護爭議端上勞資仲裁檯面,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各地工會、教團連署,要台中市府不要干預勞資仲裁,盡速公布結果。(取自全教總臉書)

2016/03/22 13:00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為維護學童上下學安全,校園附近的「交通導護」至關重要,但導護工作是否由老師承擔,卻爭辯數年,近日更送入勞資協商仲裁,教師團體今日主張,要求接受仲裁案的台中市政府盡速公布結果,家長、校長團體則看不慣教師欲擺脫導護責任,也要中市府加速公布仲裁,好進行後續行動。

台中市5年前規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執行學生交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要教師不得拒絕站導護,引發教師工會抗議,認為教師無交通指揮權,且有不少教師因執行導護工作而被告,認為「接送上下學是家長職責」,台中市教師工會理事長洪維彬表示,交通導護應為愛心付出,不該有強迫性,教師並非推卸責任,自己20多年來也都有擔任導護工作;台灣大學教授葉丙成也在臉書發文,認為交通安全、校園安全等,該請專業的保全人員等受訓來指揮。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多次跟中市教育局進行導護爭議仲裁,卻延宕數年,只好提到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仲裁」,但卻發現,歷經協調、仲裁庭等調查,原訂本月10日應出爐的仲裁判斷,至今仍無消無息,質疑中市府擔心仲裁結果不利而阻擋,要求中市勞動局盡速公布結果。

對此,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也聲明控訴,批評這次仲裁跳過家長意見,認為學童安全應該由教師、家長、志工等一同把關,「大家沒有指揮交通,僅依據紅綠燈引導孩子過馬路。」也要求中市勞動局盡速公布仲裁結果,後續將「釜底抽薪」積極連署,要求立法院廢除教師法,避免老師工會遊走在《教師法》和《工會法》之間,讓教師別當公務員,改當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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