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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幼兒進國會引熱議 林淑芬:盼立院設托兒所

    有立委提出「立法院議場規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開放立委和政府官員可帶三歲以下嬰幼兒進入國會議場,就近照顧和哺乳,引發熱議。(資料照,記者陳鈺馥攝)

    有立委提出「立法院議場規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開放立委和政府官員可帶三歲以下嬰幼兒進入國會議場,就近照顧和哺乳,引發熱議。(資料照,記者陳鈺馥攝)

    2016/03/04 13:4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不分區立委余宛如提出「立法院議場規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開放立委和政府官員可帶三歲以下嬰幼兒進入國會議場,就近照顧和哺乳,引發熱議。同為民進黨立委的林淑芬今天則在臉書發文,認為立法院可用「合作社」方式,設立托兒所。

    林淑芬在臉書上發文說,自己兩個小孩都在立法委員任期內出生,「我也長期哺餵母乳。」她表示,立法院有幾個非常辛苦的助理,在托兒,哺乳和工作上是心力交瘁,她希望調查立法院助理、立委、職員的托兒需求,並在立法院以「合作社」方式設立托兒所。

    林淑芬指出,這件事不只是照顧立法院的助理,職員,及立委,更要成為以「合作事業」方式經營幼托的模式,做出示範,要求勞動部、教育部提出配套和鼓勵機制,讓更多具規模的私人企業,在企業內部設立托兒所,以嘉惠更多的年輕受僱母親。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記者王藝菘攝)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記者王藝菘攝)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認為,認為立法院可用「合作社」方式,設立托兒所。(圖片取自臉書)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認為,認為立法院可用「合作社」方式,設立托兒所。(圖片取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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