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尾鄉長林文華停職 前田尾鄉長公子派代鄉長職務
2016/02/25 23:0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田尾鄉長林文華因賄選一審被判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縣府日前收到判決書,依選罷法規定,停止林文華鄉長職務,26日將派參議陳君瑞代理鄉長職務。
陳君瑞是田尾前鄉長陳終勸的兒子,曾擔任縣工務處副處長,103年底前縣長卓伯源卸任前拔擢為參議至今。
田尾鄉長林文華於前年鄉長選舉,涉嫌向鄰長現金買票,雖然林否認是「買票錢」,而是「工錢」且有登錄於帳冊上,但彰化地院合議庭採信檢方的主張,判處4年6個月徒刑,林文華已上訴二審,但選罷法規定,賄選刑事一審有罪,依規定鄉長必須停職,若二審有罪定讞就要辦理改選;若無罪則恢復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