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護照免簽國 從158增至161

我國持中華民國護照可享免(落)簽及電子簽證等簽證便利待遇的國家及地區,增加至161個。(資料照,記者李立法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外交部宣布,持中華民國護照可享免(落)簽及電子簽證等簽證便利待遇的國家及地區,再增加至161個,智利共和國明年1月1日起給予國人免簽證待遇,烏茲別克共和國同意國人落地簽證,另外盧安達共和國則列入電子簽證。
外交部指出,持中華民國護照赴世界各國及地區可享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等簽證便利待遇數目再添3個,總數自原來的158個增至161個。
外交部提醒,赴智利必須持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護照,可享有免簽證入境智利待遇(申請類別限「觀光簽證」,入境目的包括觀光、商務、探親及宗教等),每次停留最多90天,請務必備妥回程機票及旅遊計畫相關資料。
此外,前往烏茲別克應持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普通護照、回程(或下一段航程)機票、經烏國外交部核准的邀請函(可委請烏國旅行社代辦)及住宿旅館名稱、地址、電話等資料;於入境烏國首都塔什干(Tashkent)時,繳交簽證費(40至140美元不等,依停留時間而定),可獲發單次觀光落地簽證。
外交部提醒,國人赴盧安達短期觀光或商務考察,可至該國移民總署電子簽證網頁申辦簽證同意函,以持憑登機並在抵達盧國時換發正式簽證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