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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藏頭詩 選委會建議不裁罰

    柯文哲今年2月在臉書發表「罷免要過半」藏頭詩,遭人檢舉違法宣傳罷免案。北市選委會昨日表示,該行為屬言論自由,不應裁罰。(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柯文哲今年2月在臉書發表「罷免要過半」藏頭詩,遭人檢舉違法宣傳罷免案。北市選委會昨日表示,該行為屬言論自由,不應裁罰。(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15/08/08 16:0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年2月在臉書發表「罷免要過半」藏頭詩,遭人檢舉違法宣傳立委蔡正元罷免案,蔡正元本人還一度向監察院提出陳情。北市選委會昨日表示,該行為屬言論自由,不應裁罰。對此,台北市議員秦慧珠批選委會「放水」,但何志偉則認為,柯未直接宣傳,並沒有錯。

    《聯合報》報導,昨日北市選委會開會,定義柯的藏頭詩屬「言論自由」,內容僅為個人意見表達、解釋罷免法規,不構成宣傳,審查小組建議「不裁罰」。但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細明說,最後還是要等到8月27日逐案審定,才會做出是否要罰的裁決。

    秦慧珠對於結果無法認同,「北市選委敢懲罰市長嗎?這些人都是市長請的。」她認為北市選委會放水,柯永遠得不到教訓。她並建議,蔡正元應向中央選委會申訴。

    何志偉則表示,柯的藏頭詩雖引起話題,但實際並未直接宣傳,這是言論自由,且做符合民意的事也沒有錯。反而,《選罷法》規定「禁止宣傳罷免」完全不合理,若柯受到處置,臉書轉貼和按讚是否也等同宣傳行為?

    目前,《選罷法》已經修正,給予公開宣傳罷免法律保障。然而,蔡正元之罷免案成案於修法之前,故仍適用舊法規,根據《選罷法》111條,罷免案之進行,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違者可處10萬至100萬不等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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