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節車輛違規代為銷單?外交部:執行公務才算
2015/05/27 11:13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今早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直指,我邦交國駐台大使館座車掛著「使」字車牌在台北市橫衝直撞「趴趴走」,無視台灣交通法律,違規後甚至還要求外交部代為銷單。外交部次長高振群回應,代為銷單比例相當低,車輛違規並非外國使節所享有的外交特權暨豁免權範圍,除非經評估屬於執行公務。
外交部禮賓處會後指出,使節車牌的罰單經外交部禮賓司評估為執行公務才會遞交至交通事件裁決所銷單;自民國99年至103年5年內,使節車輛共有713件違規,外交部代為銷單僅30件,占4.2%,比例相當低。
蔡煌瑯表示,台灣只有20、30個邦交國,「使」字車牌只有邦交國國家才可以發,但卻發到378號,根本是濫發;甚至還聽說有些國家將使館車輛轉賣,可以從160萬賣到200多萬,要求外交部清查是否濫發使字車牌。高振群則回應,絕對沒有濫發情事。
外交部禮賓處指出,目前僅發出60面「使」字車牌;也未曾查獲有轉賣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