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地院觀護人室改制為調查保護室
2015/01/20 10:05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受到政府總員額之限,雖司法院能依「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設立少家法院,但全國至今僅設高雄少家法院。為提升各地方法院辦理少家事件的專業性,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各地方法院的觀護人室將改制為調查保護室。
受到「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之限,全國目前除了高雄少家法院,及未來將成立的北部少家法院,各地方法院之轄區內,難再另設專業的少家法院,僅能設置少年、家事法庭處理相關事件。
為提升少家法庭的專業性,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均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將現行各地方法院的觀護人室將改制為調查保護室,設置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家事調查官、家事保護官、主任調查保護官、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及佐理員等。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應配合家事事件量的激增,在5年內增加50位家事調查官。
院會也通過國民黨立委鄭天財版修正案,地院應逐案約聘各原住民族或其他各種語言之特約通譯,以保障原住民及各語言使用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