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鏡淳陣營赴選委會 舉發鄭永金違反選罷法
2014/11/22 16:41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陳文宏3個字沒有鼻屎大!」國民黨新竹縣長候選人邱鏡淳競選總部發言人劉文禎,今天下午砲轟對手鄭永金陣營昨晚在新豐鄉散發、由前民進黨新竹縣黨部主委陳文宏署名的攻擊文宣,因為文宣上沒有鄭永金的簽名,已經違反選罷法的相關規定,且陳文宏的署名小到不如1顆鼻屎大,讓人無法辨識,可見製作散發者根本不負責任。
候選人的助選員可以散發非候選人署名、且攻擊對手陣營的文宣嗎?這樣的文宣透過這樣的方式散發,算不算黑函?這是昨晚發生在新竹縣新豐鄉的爭議。
國民黨縣長候選人邱鏡淳和無黨籍縣長候選人鄭永金雙方支持者昨晚各自在新豐掃街造勢時,多名身穿鄭永金競選背心的女性助選員,當著邱鏡淳的面,散發由陳文宏署名、攻擊邱鏡淳執政不力等的文宣。
邱鏡淳動怒,其陣營認為這份文宣是「黑函」,所以報警逮捕這些散發者,進而爆發雙方陣營支持者群集新豐分駐所互嗆。
為此,邱鏡淳競選總部今天下午先召開記者會,在律師羅文昱背書下,指控鄭永金已經違反選罷法第52條,也就是: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
隨即由競選總部總幹事李錦復、邱鏡淳核心幕僚陳冠義等檢具相關資料到新竹縣選委會舉發。
選委會總幹事吳聲祺說,昨晚他們有派選監小組到場了解,警方也已經保留相關事證,受理邱鏡淳總部的舉發後將進行釐清。依法,候選人的競選文宣是必須要自己親自簽名沒錯,如果違反,可處10萬~10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