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勞動部無誠意 華隆工人難過父親節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華隆自救會夜宿1晚,歷經18小時抗爭,卻未獲正面回應,華隆自救會今天上午10時舉行記者會,批評勞動部毫無誠意,要求江宜樺、勞動部出面回應,讓華隆勞工可以安心回家與家人共度父親節,否則未來將採取更激烈抗爭。
前華隆紡織員工組成華隆自救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並發布聲明,要求勞動部依約履行10天前的3點承諾:與華隆自救會接洽,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異議和提供法律協助;10天內回覆修改《勞基法》28條進度;10天內專案處理華隆自救會案件。
針對華隆自救會訴求,勞退處副司長陳惠容僅於昨日透過媒體隔空回應,「已與金管會、經濟部協調勞基法28條修法進度,不排除擴大墊償範圍,納入退休金資遣費,預計年底前提出方案」,被自救會視為毫無誠意。
自救會發布聲明,表示距離勞動部承諾的「10日內提出解決方案」仍有7小時,自救會批評,「墊償範圍納入資遣費、退休金」之議是去年的訴求,勞動部此時才「研議」、甚至拖到年底,令人無法接受,自救會也指出,勞動部仍未對華隆自救會的個案提出任何解決方案,勞工每人平均只取回2000元退休金。
華隆自救會認為勞動部修法一再拖延、毫無誠意,也未給予退休勞工必要協助,要求江宜樺、勞動部應出面,暫緩民事法院此次的執行,協助勞工取回遭積欠的退休金,他們也要求勞動部承諾,立院下會期開議前訂出草案修訂期程,力促下會期內就要完成修法。
華隆自救會記者會新聞稿全文:
勞動部修法期程延宕、個案處理毫無誠意
退休工人難過父親節
0808華隆自救會記者會新聞稿
華隆自救會自8/7(四)至勞動部前跨夜抗爭,要求勞動部依約履行十天前與立委召開協調會時做出的三點承諾:
一、立刻與華隆自救會接洽,主動詢問桃園地方法院大園廠如何執行金額分配,並與自救會研議向地方法院提出異議和提供法律協助。
二、十天內(8/8)回覆修改勞基法28條進度。
三、十天內(8/8)專案處理華隆自救會案件(包括大園廠分配金額與代位求償)。
歷經18小時抗爭,勞退處副司長陳惠容僅於昨日(8/7)透過媒體隔空回應,針對《勞基法》28條修法進度,「已與金管會、經濟部協調,不排除擴大墊償範圍,納入退休金資遣費,預計年底前提出方案」。
對此,華隆自救會有如下聲明:
一、 針對《勞基法》28條修正案,自去年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奮起抗爭以來,草案修正進度已延宕多時。且就現有草案修法方向,僅將勞工債權與抵押權拉到一樣高,且還有範圍限制,屆時必須與銀行團同分債權,無實際助益,應往「勞工債權優於抵押權」修正。另,「墊償範圍納入資遣費、退休金」之議,也是早在去年全關連就提出的訴求,勞動部此時才「研議」、甚至拖到年底,令人無法接受。
且,江宜樺下週還將接見日前剛提出「暫緩《勞基法》28條修法」訴求的工總代表。令人質疑,勞動部這樣的回應,不過是虛晃一招的兩面手法。
我們在此要求勞動部承諾,在立院下會期開議前訂出草案修訂期程,力促在下會期內完成修法。
二、 除《勞基法》28條修法「進度」令人無法接受外,更令人憤怒的,是勞動部仍未對華隆自救會的個案提出任何解決方案。
華隆自救會重申,今日勞工之所以受害,勞動部、苗縣府勞工主管機關未按時稽查資方提撥勞退基金,是重要原因。這是主管機關的嚴重失職。今年六月監察院調查報告,才針對此案做出嚴正批評。
因此,勞動部應負起行政責任,優先介入華隆個案,以專案方式比照十七年前的關廠工人案,為華隆工人代位求償。
三、 在上述「專案處理」框架下,我們更進一步要求勞動部提供必要法律協助,以暫緩華隆大園廠法拍後的債務分配。在此次分配中,銀行、財團、甚至華隆人頭公司筑翰皆近乎取回100%欠債,惟勞工僅取回0.0029%,平均每人2000元退休金。
勞動部的回應,僅是將本案丟給法扶基金會處理,然而,光是提起異議的民事法律程序,就得先支付2000萬的裁判費,勞工根本無力負擔。勞動部這項「專案」,根本毫無意義。
我們要求江宜樺、勞動部應出面,協助暫緩民事法院此次的執行,協助勞工取回遭積欠的退休金。
總結上述立場,我們認為勞動部在修法期程上一再拖延、毫無誠意;針對華隆個案的處理,更是完全無視全關連一案的教訓,未給予退休勞工必要協助。
距離勞動部承諾的「十日內提出解決方案」,仍有七小時時間。我們呼籲勞動部出面,正面回應華隆自救會訴求。讓華隆勞工可以安心回家與家人共度父親節。否則,我們將採取更激烈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