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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鞋案罰1萬 陳為廷喊上訴要回球鞋

陳為廷得知球鞋被沒收,相當驚訝,律師團則象徵性地歸還他球鞋,讓陳為廷會心一笑。(記者張勳騰攝)

陳為廷得知球鞋被沒收,相當驚訝,律師團則象徵性地歸還他球鞋,讓陳為廷會心一笑。(記者張勳騰攝)

2014/07/11 11:37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318學運領袖、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為廷及林飛帆等7人,去年8月間在苗栗縣政府前廣場舉辦「拆政府.守護苗栗音樂會」,事後丟雞蛋、導致警員眼睛受傷,另陳為廷涉及以鞋丟擲劉政鴻案,苗栗地方法院今判決,僅陳為廷丟鞋案判處1萬元罰金,球鞋沒收,其餘均無罪,陳為廷表示將提出上訴,並請法院還他球鞋。

苗縣府:收到判決書再處理

苗栗縣政府回應說,因尚未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後,將請縣府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意見後,再為處理。苗栗檢方也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及捍苗青成員王曰舒、吳宏銘、陳光軒、傅偉哲與守護大埔巡守隊長林一方等7人,不滿苗栗縣府強拆大埔案,涉及去年「816守護苗栗音樂晚會」蛋襲縣政府並砸傷張姓偵查佐,「914公民不服從集會」在苗栗縣政府外牆張貼傳喚縣長通知書等案,被檢方依妨害公務、傷害、公然侮辱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起訴。

陳為廷則另因大埔張藥房老闆張森文去年9月18日自殺身亡,當晚苗栗縣長劉政鴻前往張家弔唁慰問,陳向劉政鴻丟鞋砸頭,被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

今天苗栗地院宣判,僅林一方、陳光軒、王曰舒及吳宏銘及大批學生到庭聆聽判決,陳為廷及林飛帆則在宣判結果出爐後,在法院門口與律師團一起召開記者會。

陳為廷得知球鞋被沒收,大感驚訝,律師團及捍青成員則象徵性地送還大球鞋給陳,讓陳會心一笑。

陳為廷指出,被判罰1萬元,非正確判決,更不能沒收他的鞋,將提上訴,也希望法院還他球鞋。

陳為廷指出,大埔4戶提出「原地重建、道歉負責、立即修法」等訴求將近1年,卻未獲劉政鴻回應及面對,內政部也在裝死,他要求劉不要逃避,應儘速出面回應訴求。

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左三)對陳為廷丟鞋案,被判罰金1萬元抱屈,認為陳是表達言論自由。(記者張勳騰攝)

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左三)對陳為廷丟鞋案,被判罰金1萬元抱屈,認為陳是表達言論自由。(記者張勳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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