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童玩節受傷判國賠 宜縣府不上訴
101年宜蘭童玩節的經典滑爾滋滑水道,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市王姓婦人一○一年暑假到童玩節體驗「經典滑爾滋」滑水道,指控滑水道坡度過陡,害她玩水後頸椎間盤位移,訴請國賠,高等法院判宜蘭縣政府應賠九十六萬元,縣長林聰賢昨表示,縣府決定不上訴。
縣議員黃定和在議會質詢時說,王婦到童玩節戲水後受傷請求國賠,因文化局蓄意刁難,官司纏訟三年多,造成當事人身心煎熬,要求主辦單位加強園區安全,勿重蹈覆轍。
黃定和表示,園區電壓有三百四十伏特,人體誤觸難以活命,有條高電壓纜線竟拉到戲水區浸在水裡,一旦破損漏電,池內遊客恐都遭殃,請縣府檢討,顧好每個遊客安全。
林聰賢說,基於維護遊客權益,王婦國賠案,宜縣府不上訴;會針對童玩節設施總體檢,讓遊客玩得安心,至於推出多年的「經典滑爾滋」,除王婦,無其他受傷案例,因此今年仍保留,不過主辦單位會延長滑道緩衝長度,做好服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