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來源登錄 首波鎖定300人以上餐廳
近年食安風暴頻傳,新北市政會議昨天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業者須將食材來源登錄平台。(記者賴筱桐攝)
食安管理條例草案通過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近年食安風暴頻傳,新北市政會議昨天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業者須將食材來源登錄平台,第一階段鎖定供餐規模達三百人以上餐廳;另業者應於營業處所公告負責人資訊,便於追溯產品來源。
衛生局長林奇宏表示,目前新北市登記在案食品業者有三萬九千多家,應於營業處所公開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等資訊,未來逐步將攤販納入管理,第一波鎖定供餐規模達三百人以上餐廳,揭露食材來源資訊。
此外,食品業者應訂定庫存報廢、逾期食品的回收銷毀機制及退貨處理程序,紀錄至少保存兩年。
市議員林秀惠說,她多次在議會要求訂定自治條例,總算得到回應,盼嚴格把關食品源頭,讓消費者獲得保障,重點必須落實稽查,讓工廠或業者確實登錄,違規者開罰,避免法規流於形式。
市議員陳儀君認為,自治條例可強化公權力,透過罰則殺雞儆猴,但食安問題不能光靠衛生局,相關局處須橫向聯繫、全面整合,例如衛生局要求公開負責人資訊,應和經發局工廠營業登記資料連結,以免發生工廠倒閉或被停照後,負責人另起爐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