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玩具抽查 一成不合格
消保官抽查兒童玩具,發現標示、警語有缺失。 (記者何玉華攝)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抽查市售兒童玩具,發現約一成存在標示不合格、警示不明等缺失,製造商或進口商若未依法限期改善,將開罰兩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款。
消保官賴淑青說,經發局二月先到各區玩具店、文具店抽查兩百九十一件商品,發現卅一件標示不合格,包括未標示玩具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國別、主要成分材質、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等。
消保官三月再會同經發局抽查家樂福、大潤發及愛買等量販賣場及中和環球購物中心的三麗鷗、 TOT WORLD 、玩具反斗城的玩具專櫃,標示大致合格,但警告標示使用的「警告」或「注意」字體都太小;賴淑青指出,兒童玩具屬應檢驗商品,消費者應選購玩具上有標準檢驗局的商品安全標章,以確保兒童使用的安全。